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
根据《关于修改[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]的决定》(质检总局令第140号)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》(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5号)等有关规定,凡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(A5)和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(A8)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上岗。
发证机关是: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 证书每四年复审质监局
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证报名资料:二寸白底照片四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学历复印件或户口本人页一份。
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年龄在18周岁以上;
2、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3、有与申请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